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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从土耳其赴华的最新要求更新

发布日期:2021 - 08 - 18

近期中国驻伊斯坦布尔总领馆再次发出提醒,请大家出行前务必详细了解目的地出入境及疫情防控政策,充分做好个人防护,妥善安排行程。我们就近期从土耳其回国的一些政策及问题做了全面梳理:

 

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关于赴华要求的“双检测”政策不变。需要提醒的是,土耳其航空公司对搭乘赴华航班乘客发布了最新要求:

自2021年8月17日起,所有乘坐土耳其航空公司TK72 IST-CAN航班赴华的乘客,在办理值机手续前,应遵循以下新的额外检测措施:

1、所有赴华乘客须在每周二11:00-14:30之间在土耳其航空公司指定的检测机构增加一次核酸 PCR检测。(请注意:所有乘客在此之前需按中国驻土耳其使领馆要求完成“双检测”。)

2、核酸 PCR检测将在伊斯坦布尔 IGA 机场指定检测机构进行。(TRG Uluslararası Sağlık Hizmetleri)

3、所有赴华乘客应将赴华航班信息告知检测机构,以确保检测机构医师出具带有航班详细内容样式的检测报告(示例:17Aug TK72 İstanbul-Guangzhou flight)。乘客办理值机时需出示该检测报告,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乘客将不被允许登机。

 

1.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(含IgG检测数据)双检测报告;  

2.土耳其-中国机票行程单;  

3.土耳其居留证明(土耳其居留证件或学生证或工作签证);  

4.护照页的出入境记录;  

5.企业人员提供企业隔离声明书,其他人员提供个人隔离声明书;  

6.疫苗接种证明及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(如已接种疫苗)。  

注意:确保申请材料真实、有效,不得请他人“代检”。伪造、篡改检测报告将被追究法律责任。  

 

如始发国无直飞赴华航班或有直飞航班但被熔断,可经土耳其中转回国。此类人员如经两个及以上国家中转赴华,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不受理其健康码/健康状况声明书申请。此类人员仅经土耳其中转赴华(全程仅中转一次),可向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申请健康码/健康状况声明书。在土耳其中转停留时间不可超过48小时。  

向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申领健康码时需提供:  

1.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和血清IgM(含IgG检测数据)双检测报告;  

2.始发地—土耳其—中国的全程机票行程单;  

3.始发国居留证明材料(包括当地身份证或有效签证等);  

4.驻始发国使领馆审发的健康码/健康状况声明书截图;  

5.护照上的土耳其入境章;  

6.疫苗接种证明及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(如已接种疫苗)。  

 

若已接种疫苗所需全部针剂数量,则执行以下两种不同检测结果的对应要求:

1.核酸阳性+血清抗体检测阴性/阳性,将视为感染人员,请立即前往当地医院进行治疗,治愈后按既往感染人员要求申领健康码;  

2.核酸阴性+血清抗体检测阴性/阳性,需提供疫苗接种记录并签署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;  

若未接种疫苗所需全部针剂数量,比如应接种两针疫苗但只接种完一针疫苗,您将被视为未接种人员对待。在此情况下,如您的核酸和血清抗体IgM检测为阴性,血清抗体Igg检测为阳性,请按治愈后既往感染人员要求申领健康码;如您的核酸检测为阴性,血清抗体IgM检测为阳性,将视为感染人员。

若在国内接种新冠疫苗,请提供疫苗接种记录并签署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;在土耳其接种疫苗人员可通过Hayat eve sığar、E-devlet下载疫苗接种证明并签署新冠疫苗接种声明书;若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接种证明,需个案审核。  

 

既往感染人员的判定:  

1.曾在医疗机构确诊患有新冠肺炎人员  

2.未曾在医疗机构确诊,但出现或曾经出现核酸或血清抗体检测结果呈阳性。(已完成接种疫苗者请参考疫苗接种人员规定) 

既往感染人员的检测要求:治愈后,申请人应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,以及两次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指定检测机构的核酸检测阴性(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)证明,并使用同一邮箱将检测结果发至lingshibaohu1@gmail.com。在上述检测结果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需进行14天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正常后,提供登机前48小时内核酸和IgM抗体检测复查结果,符合“双阴”要求的,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将按要求审发健康码。  

如有(过)发热、咳痰、头痛、咽痛、气促、呼吸困难、胸闷、结膜充血、腹泻或其它症状的人员,建议及时检测并就医,在症状消除后自行隔离14天或更长时间,经观察无症状后再向驻伊斯坦布尔总领事馆申领健康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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